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如果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直至依照规定投保。此外,还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
同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也规定了,若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机动车,并要求其依照规定投保,同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同样为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
这两个法律条文均表明,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否则将面临车辆被扣留以及高额罚款的法律后果。
在实际操作中,罚款的具体金额可能会根据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但基本原则是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因此,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重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及时投保,避免因未投保而产生的罚款及可能的其他法律风险。